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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自考公共政治课改革
发布时间:2008/4/29 11:43:58 来源:www.xue.net 编辑:
1. 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任意2门或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2. 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任意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3706,2学分)课程的考试;
3. 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3707,4学分)课程的考试。

调整前公共政治课

调整后思想政治理论课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备注

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任选一

任选
二科

0001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3707

顶替

邓小平理论概论

0002

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00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706

顶替

注明:2008年10月自考公共政治课调整后,“形势与政策”的时政内容将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中考核。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前6个月内的国内外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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