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订舱等业务的人,主要有订舱揽货代理,货物装卸代理,货物报关代理,转运代理,理货代理,储存代理,集装箱代理等。
无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承担者把其承运的货物交给未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如收货人凭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等。
按照国际航运惯例,承运人有义务在约定的卸货港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凭正本提单提货是国际海运的基本原则。无正本提单放货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承运人在未提交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交货给收货人,未履行正确交货的义务,违反提单所体现的运输合同义务;也侵犯了正本提单持有人(如卖方、银行等)对提单项下货物享有的物权。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将实际装船日期提前。其特点是:货物实际已经装船,但托运人为了使其符合合同或信用证的装船日期要求,故意要求承运人将提单之装船日期及提单签署日期提前。
预借提单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明知货物未装船,却提前签发已装船提单,意图使提单持有人相信其已装船,导致货、款被托运人提走,剥夺了提单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这种提单的特点是:货物并未装船但提单却载有“已装船”字样;其欺骗性及隐蔽性较备运提单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