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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资格认定培训师职业资格
发布时间:2008/6/25 20:39:27 来源:xue.net 编辑:城市教育在线
 

  培训业的发展,使培训师作为一个职业已经基本成熟。而作为一个职业,则必须纳入国家相关行政规划和管理范畴之内。这是成熟市场经济管理的基本做法和基本法则。

  按照我国行政部门职能的划分,除个别特殊职业外,职业建设和管理(包括职业标准制定,职业资格体系建设等)工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具体负责。也就是说,培训师作为一个职业出现,必须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其授权部门来制定培训师的职业标准、构建培训师的职业资格体系,开发相关的培训课程和教材。除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其授权部门,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都无权推出自己的带有职业资格性质的“培训师”。

  事实上,培训师作为一个新的职业,早已纳入了我国职业开发和规划范围之内。 2000年,劳动保障部即委托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职协”)研究和筹划我国培训师职业资格体系建设。中国职协接受委托后,一方面组织专家进行理论研究和论证,一方面数次出国考察德国、加拿大等国家的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体系和制度,加以借鉴吸收。2002年5月,劳动保障部又明确要求中国职协着手开发培训师的职业标准和相关教材。2002年9月,劳动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公布《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2003年,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等三单位联合发文(劳社培就司函[2003]144号),要求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在部分地区及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并确定成立“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

  由此可以看出,只有劳动保障部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才能认定谁有资格成为企业培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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