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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行海事公共管理职能 服务
发布时间:2008/8/20 11:10:02 来源:xue.net 编辑:城市教育在线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论述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明确提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特别提出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

  天津海事局是交通部直属系统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承担着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以及提供航海安全保障等重要职能。主要包括天津辖区海上船舶通航环境管理、船舶管理、船员管理,以及海上船舶安全通讯、海上航道测绘和航标维护与管理。此外,受交通部海事局委托,天津海事局还承担着华北、西北12省(区、市)的船舶检验机构与验船师资质管理工作;受天津市政府委托,承担着天津辖区海上船舶、人员遇险搜救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张高丽同志在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上指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决定天津的前途命运,牵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全盘,关系全国发展的大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把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着眼增强综合功能,充分发挥服务作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将天津港建成世界一流大港,面向东北亚、辐射中西亚的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和我国北方最大的散货主干港的目标。强调要充分发挥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作用,高标准建设电子口岸,完善大通关体系。

  随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天津市九届二次、三次会议精神不断深入,天津海事局理论中心组围绕“充分履行海事公共管理职能,服务滨海新区发展”这一主题,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深入思考。

  1服务滨海新区建设,必须转变观念

  随着航运经济的迅猛发展,港口日益成为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发展的最大比较优势和重要战略资源。作为承担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与提供航海安全保障等重要职能的海事部门在促进和保障区域经济和谐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海事发展与港口航运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日益紧密。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天津海事局为了充分履行职能,消除海上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港口生产安全,认真践行交通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要求,无论是在保障天津港口安全畅通,还是参与大型涉海项目的科学论证;无论是主动登门为新开港口、码头提供技术法律咨询服务,还是妥善处理港口安全生产与基本建设之间的各种矛盾;无论是海上大雾季节对压港船舶的及时疏港,还是海上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搜救,都充分体现了天津海事局在保障、提升港口航运经济核心竞争力方面的重要基础保障作用。

  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天津海事局党政领导班子紧紧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提出了创建“五型海事”,实现“五个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即建设创新型海事、特色型海事、效率型海事、服务型海事、和谐型海事;突出特色,强化海事监管,实现安全发展;发挥优势,服务区域经济,实现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实现快速发展;勇于创新,提升综合实力,实现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激发队伍活力,实现文明发展。上述思路和目标充分考虑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切合天津港口和航运发展对海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现实需求,对更好地发挥海事在促进滨海新区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落实上述思路和目标,必须从转变观念入手,强化“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意识,立足系统思考、促进充分履职。具体而言,就是在履职意识上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监管型向服务型转变,在价值取向上由单纯的着眼事故防范和应对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产品转变,在履职层面上由注重发挥自身职能的微观管理向协调各方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造海上安全管理链的宏观管理转变,不断增强天津港口和海上运输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强劲实力。

  2服务港口和航运经济发展,必须忠实履行职责

  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为契机,天津海事局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服务举措,为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做出了新贡献: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为中心,着力营造安全发展的环境;以提高港航运营效率为目标,着力为港口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以防止水域污染为重点,着力促进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建设;以保障渤海石油勘探开发为切入点,着力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事实证明,海事在保障港口安全生产和船舶高效便捷通航方面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服务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严格监管,提升能力,支持港口航运快速发展。针对水上交通呈现出的船舶流量大、涉水活动多,以及施工船舶技术状况差、船员素质低等新特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监督机制,严把“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三个环节,突出监控覆盖全、检查把关严、服务保障细、安全管理实、应急反应快这五个重点;通过深入开展“两防”(防碰撞防泄漏)和施工船、运沙船集中整治,共排查出辖区水域各类安全隐患2350项,完成整改1973项;继续深化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方便旗船舶操作性专项检查、船舶最低配员专项检查等集中检查会战及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渡口渡船等专项整治行动,在天津港月平均船舶流量提高15%的情况下,单船事故率同比下降66%;充分发挥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在海上交通组织中的枢纽作用,优化航道资源配置,船舶通航效率大幅提升,集装箱船保班率达98%以上,大型散货船、客运班轮保班率达100%,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和重大海上事故的预防预控方面,先后组织大规模紧急疏港3次,累计疏导船舶1443艘次,有效避免了300余起事故发生;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在全国首次开通船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积极推广船舶“一卡通”工程;推出危险货物集装箱异地申报、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网上申报、船舶保安信息申报网上服务等便民新举措;筹建东疆海事监管机构,协助办理外国籍船舶进入东疆非开放水域审批手续,确保东疆保税港区封关运作后海事监管及时到位;成功研制多功能海事执法专用车并投入使用,将海事静态业务的办理延伸到码头船边,更便捷地服务行政相对人。

  完善规章,快速反应,支持新区经济安全发展。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完善规章制度。天津首个海事地方立法《天津市海上搜救规定》于2007年8月1日正式实施,《天津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初步确定纳入天津市2008年立法计划。根据辖区实际,还制定了《天津港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证签发办法》等海事监管规章。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搜救演练。在进一步完善《天津市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天津海域污染应急计划》的基础上,承担了《国家海上搜救手册》编制和“电子演练系统”开发工作,组织辖区企业开展油轮消防、溢油应急演练和旅游船救生、疏散演习。三是提高应急能力,营造安全环境。2007年,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搜救行动22起,救助船舶19艘,遇险人员195人,救助178人,救助成功率91.3%,特别2007年年初成功组织应对“3·3”特大温带风暴潮,港口、码头、船舶、海上石油设施等均未受到严重损害;出色组织了“3·8”船舶特大碰撞事故搜救工作,取得了“无沉船、无死人、无污染、无碍航”的成效,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全社会的普遍赞誉,为滨海新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支持新兴港区开发建设。随着东疆保税港区、临港工业区、中新生态城区等功能区相继开发建设,天津港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港口建设施工高峰期,400余艘各类船舶从事施工作业,给港口的通航秩序和船舶安全造成巨大影响。天津海事局积极介入港区规划,超前开展通航安全评估,制定《天津港临港港区及附近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东疆保税港区海事监管与服务规划方案》,在航政、航标、测绘、通信等方面靠前服务,加强指导,确保临港工业区和东疆保税港区顺利开港;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船舶的管理和服务,严把三关,建立施工船舶动态报告制和船员更换报备制,建立了定期沟通协调、人员培训、应急联动、重点预防、气象预警、表彰激励等6项机制。确保港口重大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积极作为,保障安全,支持渤海石油勘探开发。渤海油田作为我国最大的海上油田,目前油气产量以年均20%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将达到3000万方。为应对海上油田的迅速发展给海事监管带来的严峻挑战,天津海事局及时开展海上油田生产作业区域的通航环境安全评估,为油田勘探开发提供现场监视守护服务,对海上石油生产平台和供受油设施实施现场监管,对作业区域定期进行空中巡航,对油田船舶管理公司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供船员培训考试服务,联合开展海上溢油应急演习,建立海上应急通信网络,支持渤海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

  发挥优势,延伸服务,支持宜居生态城区建设。以加强危防监管、保护水域环境为切入点,支持滨海新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深化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开展了应急防备能力调查、应急处理技术研究,举办了“6·5”环境日海河外滩水域污染应急演练,研制成功适合渡船使用的接污容器,建立船舶污染水域和违章载运危险货物举报奖励制度,有效维护海河水域清洁;重点加强国际邮轮、客船、客滚船、旅游船监管,优先安排航行计划,严格审核港内旅游船抗风等级和载客定额,颁布针对小型旅游船及船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暂行办法》,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联合地方政府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让群众“乘安全渡、坐放心船”。

  3港口和航运经济迅猛发展,海事部门面临新的挑战

  党的十七大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列入大会主题,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总体目标。充分履行海事公共管理职能,服务滨海新区发展,必须时刻把握形势的发展变化。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逐步深入和港口事业的迅猛发展,天津海事局在面临历史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港口规模急剧扩大与海事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不断深入,到2010年,天津港口规模将从30平方公里扩大到150平方公里;码头泊位将从176个增加到209个;吞吐量将从近3亿吨增加到4亿吨;船舶流量将从7万余艘次增加到12万艘次;海上油田快速发展,油气田数量将从22个增加到31个,平台数量将从48个增加到100个以上,石油产量将从1500万方增加到3000万方。与港口和油田的迅猛发展相比较,目前海事监管机构设置滞后与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

  通航环境日趋复杂与海事监管装备水平偏低的矛盾十分突出。港口与航运经济快速发展,带来通航环境更加复杂:港口扩大规模与运能提高量级交互进行,大型船、危险品船与施工船、运沙船交织穿梭,石化工业基地和宜居生态城同步建设,原油运输急剧增加和石油勘探日益活跃,新兴海洋活动不断涌现和海上旅游客运日渐繁忙,这些都使海事监管压力加剧,难度凸显。目前通航监控设备、海上巡航船舶、溢油清污装备和相应的物资储备等都难以适应现实需要。

  快速通关需求与海事监管信息化程度偏低的矛盾明显显现。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要求通关便捷。天津电子口岸搭建起大通关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域通关模式,将通关服务功能延伸到内地。然而,作为口岸通关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的天津海事局虽已开通了危险品货物异地申报、船员考试网上报名、移动海事执法系统等,但在网上申报、快速查验、信息共享等方面信息化水平仍然不高,距离“高标准建设电子口岸,完善大通关体系”的要求尚有很大距离。

  滨海新区先行先试与海事监管创新能力不强的矛盾比较突出。滨海新区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赋予先行先试的政策。作为承担天津海上安全监督与航海安全保障职能的海事部门,必须强化创新意识,大胆探索海事监管的新模式、新方法、新手段,主动适应监管对象及客观环境变化对海事部门在政策措施方面的配套需求。

  4站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面对机遇和挑战,天津海事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发展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敢于先行先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队伍活力,提升海事能力,增强服务功能;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数字海事”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理念创新、管理科学、装备先进、监管有力、服务优质、文明高效、和谐开放的与滨海新区地位相适应的海事局,切实发挥好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支持保障作用,对环渤海地区航运经济发展的协调促进作用,对口岸部门服务港航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着重在以下四个方面实现率先发展。

  一是在解放思想、创新监管理念上率先发展。把创新作为天津海事发展的灵魂和生命线。通过对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勇于改革、锐意创新、艰苦奋斗、埋头苦干、敬业精业、争创一流的持续教育,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为先导,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做到思路上与时俱进、工作上持之以恒。坚持从实际出发,瞄准发达国家海事监管水平,学习借鉴兄弟海事局的成功做法,适应新变化,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用新思路破解难题,用新举措开拓前进。

  二是在科技创新、提高装备水平上率先发展。科技创新是引领天津海事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装备是支撑天津海事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要按照“以人为本、需求引导、重点突破、综合集成、引领发展”的指导方针,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不断抢占科技制高点,努力做到高人一筹、领先一步。要集中优势力量,重点加强海事船艇、监管设施、应急反应基地等基础建设,提高装备的科技含量和聚集效应,努力走在滨海新区经济类执法队伍的前列。

  三是在以人为本、培养高素质队伍上率先发展。实现天津海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才是关键。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创新人才政策和机制,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广纳贤才,用好人才,搭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展其能的平台。要适应海事监管不断发展的需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严把准入关口,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聪明才智,构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人才梯队,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四是在忠诚履责、确保一方平安上率先发展。航运安全、海洋清洁,是海事管理的宗旨和使命。天津港口建设规模的迅猛发展和运输能级的急剧攀升,使辖区通航环境日趋复杂,水上交通事故概率不断增加,船舶溢油污染风险明显提高。天津海事局作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积极应对挑战,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忠诚履行监管职责,主动提供优质服务,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方面努力走在口岸单位的前列。

  率先发展是目标,和谐发展是保障。在着眼率先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和谐发展,并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严格监管与优质服务的关系。监管与服务是海事管理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航运经济在快速发展中船舶状况、船员素质、航运公司良莠不齐;船舶大型化、货种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潜在性、系统性的安全风险增加,要求海事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航运市场高效便捷、公平共享、各得其利的社会诉求要求海事部门必须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严格管理和优质服务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树立最有效的监管就是最优质服务的理念。要在严格管理中体现优质服务,在优质服务中实施严格管理。

  二是内部和谐与外部和谐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是由“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构成的,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有机体”。一定程度的和谐是社会有机体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内部和谐是指局内不同部门、不同业务门类之间相互关系的和谐。外部和谐是指海事与地方政府、港航企业、兄弟海事局之间关系的和谐。在构建和谐海事中,内部和谐是基础,外部和谐是保障。只有内外关系和谐,才能实现天津海事的和谐发展。

  三是自身发展与社会公众支持的关系。海事发展既需要海事人的不懈努力,也需要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要使社会公众认识到海事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为海事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始终要把民生问题和百姓利益挂在心间,无论是对海上施工船和水上游乐船实施有序监管,还是为海上油田开发提供优质服务,都要做到把便捷和效益奉献社会。要使社会公众认识到没有海事部门的有效监管和支持保障,港口和航运经济就不可能有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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