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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09/10/27 17:20:56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学习网
                  2010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的规定,我省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4月10日举行,现将考试考务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0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湘潭考区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09年11月9日至20日(节假日休息),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在此期间具体安排本地考生报名。
  二、考试科目
  按照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我省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定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
  已经具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科,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上述会计类专业包括:(一)会计学;(二)会计电算化;(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四)审计学;(五)财务管理;(六)理财学。
  三、考试时间
  2010年度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科目采取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4月10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4月10日下午2:00—4: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见准考证
  四、报名地点
  全市共设报名点四个:市本级、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市本级报名点设在湘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考试报名办证大厅”。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提供2张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并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其中按规定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大中专会计专业毕业生还应持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接受财政部门的资格审核。各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的审核。
  2、报考人员应根据规定,认真选择应考科目,考试合格后,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所属的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2010年度全科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为一次性考试合格有效。
  六、收费费标准
  报名收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7号)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每人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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