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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注协关于非执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2/3 10:36:34 来源: 编辑: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的人员,入会时需经过相关测试(详情可登录省注协网站查询)。

  在我省历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及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的人员中,尚有部分人员未登记入会,省注协特提请上述人员尽快办理登记入会手续。为使会员管理制度平稳过渡,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且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人员,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登记入会手续。2011年1月1日后办理登记入会手续的,需经过相关测试。

  根据中注协统一部署,省注协自2009年8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目前尚有部分非执业会员由于相关信息不全或不准确,未到省注协办理换证手续。请相关人员最迟于2010年6月之前到省注协或各市州注管中心办理换证手续。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会协[2007]47号)及《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证手续的,省注协将视其为自行退会并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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