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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会计职称考试复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0/8/5 9:58:06 来源:会计之星 编辑:城市学习网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黑白照片。

  时间:2010年8月5日—8月13日(双休日不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西口)六层607室

  联系电话:4129477、4660345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未审查的也在同一时间补审,过期不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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