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毗邻武汉新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她是在 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 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改制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1993年江泽民总书记为学校九十周年校庆题词:“发展师范教育事业,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的养分,更弘扬了革命文化教育的传统,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18万多优秀人才。
2009年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招生简章
2009年首期开班(公开课为每周六上午9:00-11:00)
(欢迎免费试听)
为了适应社会人群对心理咨询迫切而广泛的需求,帮助学校、医疗系统、企业管理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学习心理咨询理论知识、从事心理咨询行业,推动我国心理咨询职业化进程,我中心"一条龙"式承办心理咨询员(师级)国家职业资格考证的培训、报考和实操实习服务等事宜。
一、申报条件:
1、心理咨询员(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毕业或本科在校四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经心理咨询师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
二、培训证书
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执行考前培训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由培训中心组织考前辅导,学员参加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举行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时间:每年5月、11月各一次。
三、教材与课程:
教 材:选择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专家编写的专门教材。
课 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大部分。理论知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心理测验学及咨询心理学;操作技能: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和心理测验技能。
四、培训方式:
专家面授:资深专家教授亲临面授指导。
技能训练:依据职业资格鉴定要求,进行技能训练。
考前辅导:直接由《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编审专家辅导。含考前串讲、试题分析、应试指导、模拟考试、个案答疑等。
五、开班时间:每季度一期,每期40人,实行滚动式教学,学员可以跨班学习,直至考试合格为止。
上课时间:周末(周六、周日)上课(课程表另行通知)
六、培训收费:4500元/人(员级) 5500元/人(师级)
七、报名地址:深圳市红荔路四川大厦7楼711B室深圳新时代培训中心职业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