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JM)深圳班
招 生 简 章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进一步培养和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国政法大学特在深圳开设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班”。
一、招生名额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计划在深圳招生100名。
二、招生专业、代码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三、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海关、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办法
今年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广东省深圳市的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8日—21日,网址:http://xwb.gdhed.edu.cn。现场确认地点: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现场确认时间:7月18日—21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现场确认点的所在城市,也就是考点所在的城市。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成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获得网报编号的报考者报名;只在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发放
10月19日前将报名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公布在报名网站上(http://xwb.gdhed.edu.cn),请考生于10月30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我办不再另行发放。
六、外语考试语种
英语
七、初试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010年全国联考于2010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进行。每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确定如下(政治理论课考试待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科目一: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科目二:英语。
以上两门考试科目均为全国联考。
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八、专业设置与学习年限、收费标准
(一)专业设置
1.法律硕士专业(不区分研究方向);
2.法律硕士专业知识产权方向。
(二)学制:3年;
(三)学费:12000元/年。
(四)学习方式:周六、日集中授课。
(五)深圳班考前培训费26000元(其中包括课时费、上课的场地费、授课教师的往返交通费与食宿)。
九、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到深圳市委党校办理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考前培训班的手续并交齐考前培训费及第一年的学费共计38000元,学员免费领取考试教材。
十、2009年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