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1年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深圳)招生简章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面向广东地区举办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深圳)。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即毕业证书签发时间在2008年7月(含)以前)。
3、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学士学位证书签发时间在2008年7月(含)以前)。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系统地掌握城市与区域规划理论和方法,熟悉并能够从事城市与区域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生态规划、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领域的决策、管理、咨询、评估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2、通过学习,帮助学员建立宽厚的城市与区域规划理论功底,而且特别注重培养学员在相关领域的实践应用技能。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院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者须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信息。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E 栋327室,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综合办公室
2、报名时间为2011年5 月 20 日至8 月20 日。
3、报名费:600元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以后,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E 栋327室,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综合办公室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近期免冠照片1寸4张、2寸2张;④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有则提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1、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城市与区域规划 (6)地理学综合
(2)城市土地与规划管理 (7)城市经济学
(3)生态规划与生态修复 (8)城市规划法规与政策
(4)城市设计理论与实践 (9)高等经济地理学
(5)土地经济与房地产理论 (10)城市发展与城市化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和该周平时的晚上)。
2、考试方式:(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基础课和学位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各院系组织考试。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6万元,分两次交清:第一年入学注册时交4万元,第二年注册时交2万元,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我院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