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国家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就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职业资格等级鉴定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五个级别,分别对应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全国有效通用。我校开设有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美容师、汽车营销员、二手车评估师、汽车钣金工、汽车喷漆工等工种的各等级的考证课程。
一、申报条件:考生须按条件提供本工种工龄证明
中级工:持有初级工证或从事本行业工龄五年以上;大、中专汽车相关专业在校生二年级以上。
高级工:持有中级工证二年或从事本行业工龄八年以上;大专、本科汽车相关专业毕业生,在校毕业班学生,须持有中级工证书;
技 师:持有高级工证二年;助工、助讲任职二年;持有高级工证不足二年但工龄达八年以上;大专、本科汽车相关专业持有高级证且毕业两年以上。
高级技师:持有技师证二年,工程师、讲师任职一年。
汽车美容装潢工:初中毕业,拟从事该岗位工作。
二、报名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本工种工龄证明、近期免冠大一寸黑白照片(等级工4张、技师6张)
三、鉴定考核时间:
1、高级以下(含高级)等级工:每月第一周星期六或第三周星期六。
2、技师、高级技师: 4月、6月、8月、12月的第一周星期六。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外安排
四、 报名时间:
参加次月高级以下(含高级)等级工考试需在考核时间前一个月报名;参加次月技师、高级技师考试需在考核时间前两个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