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33
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取得博士学位
6.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
课程目标:学习高一层次的会计理论实践知识,提升自己做账及各方面财务能力
使用教程: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 《财务管理》 风险与收益分析、资金时间价值与证券评价、项目投资、证券投资、营运资金、筹资方式、综合资金成本和资本结构、收益分配、财务预算、财务成本控制、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
● 《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相关财政法律制度
● 《中级会计实务》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负债、债务重组、或有事项等(培训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