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一级):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第一学历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生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
3.第一学历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生毕业证书者,从事从职业(工种)工作5年。
4.第一学历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0年以上。
5.第一学历具有 大学专科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12 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职业经理人(二级):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并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
3.第一学历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
4.第一学历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5.第一学历具有大学专科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7 年以上。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经理人(三级):
1.大学本科毕业班学生,准备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2.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或准备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营管理 3 年以上。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5.其他人员,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 8 年。
四、报名即日起开始接受,一寸相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2份,技能鉴定表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