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小学校长(园长)任职
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问题,结合工作需要,组织学员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探讨新问题,进一步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成为基础教育改革、教育科研和科学管理的带头人。根据《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的要求,现将办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教师进修学校等还没有获得任职资格证书的现职正副校长、代理校长、学校负责人或校长后备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主要培训内容有:邓小平理论与当代中国教育实践、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法制基础、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中小学教育科研、现代教育技术基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选修课程以及综合实践课程等共100学时。各门课程考试、考察合格的,发给《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每年二次)
2010年2月中旬
2010年7月下旬
培训费用
学员培训费每人 3800 元;书籍资料费预收 300 元(按实际情况结算)。学员的培训费、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外出考察学习和往返旅差费回单位报销。单位给学员学习期间的伙食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到须知
1、报到时间:2010年2月,2010年7月
2、报到地点:
3、学员报到时须交正面免冠大一寸相片一张及小一寸相片三张
4、学员入学可凭此通知报到,不再另行通知
5、联系人:
六、名额分配
深圳市、珠海市、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揭阳市、潮州市、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佛山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云浮市,每市5—20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如人数过多(一般达到50人),需要单独办班的,请与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东分院广东卓博教育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
附:任职资格培训班学员回执
广东卓博教育培训中心
2010年10月16日
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学员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名 |
学校名称 |
性别 |
职务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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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地址:广州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东分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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