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山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教学特色
正规系统的硕士教育--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
多次申硕的考试机会--符合条件者,可四年内多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
便捷简单的入学方式--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免除应试压力。
可视实用的学习回报--在职学习,学以致用。
拥有广阔的人脉资源--加入中山大学校友会,融入珠三角精英团队。
报名条件
1、2009年7月31日前本科或大专毕业。
2、申请硕士学位需2009年7月31日前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学制及授课方式
1、学制2年(每年6月开始报名,额满为止,9月开学)
2、授课方式: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周六日白天上课。
证书与学位
1、完成学业修满规定学分者,由中山大学颁发《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达到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在通过国家规定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外语、法学综合)和题库考试(4门必修课)后,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硕士学位。在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撰写,通过论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授予法学硕士学位,颁发教育部正式的法学硕士学位证。
专业方向及课程设置
1.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经济法原理,税法研究,涉外经济法。
2.选修课:环境与资源法,房地产法研究,企业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金融法研究,市场规制,宏观调控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
学习费用
1、民商法学12000元/人/年,学费总额24000元,分两学年缴纳。
2、正式开班上课后, 因故自动放弃学习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学费直接转入中山大学账号。
报名及录取手续
1、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一寸近期彩色照片6张;
3、现场填写《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学员情况登记表》;
4、现场交报名费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