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简介
暨南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学府,是国家“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暨南”二字出自《尚书·禹贡》篇:“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意即面向南洋,将中华文化远播到五洲四海。百年沧桑,弦歌不辍。巍巍暨南,展焕新颜。1906年,清政府为“宏教泽而系侨情”设学于六朝古都南京,中国第一所国立华侨学府“暨南学堂”由此诞生。学校设有20个学院,49个系,107个研究机构和80个实验室,69个本科专业;13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是招收和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单位;同时也是全国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专业设计基础及专业设计技能与能力,具备现代设计观念,能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设计人才;能担当从市场调研到创意策划及各类艺术设计全过程的总体设计能力。同时能适应中等学校对艺术设计人才师资的需要,并能胜任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
B050437艺术设计(独立本科段) |
序号 |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备注 |
00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必考 |
笔试 |
|
00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
003 |
00694 |
设计素描 |
3 |
必考 |
实践考核 |
|
004 |
00695 |
设计色彩 |
3 |
必考 |
实践考核 |
|
005 |
09233 |
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3DMAX) |
6 |
必考 |
实践考核 |
|
006 |
05712 |
艺术设计基础 |
3 |
必考 |
实践考核 |
|
007 |
09235 |
设计原理 |
3 |
必考 |
笔试 |
|
008 |
08717 |
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 |
6 |
必考 |
实践考核 |
平
面
艺
术
设
计
方
向 |
009 |
09236 |
编排设计 |
4 |
必考 |
实践考核 |
010 |
00713 |
字体设计 |
4 |
必考 |
实践考核 |
011 |
05546 |
系列书籍装帧设计 |
5 |
必考 |
实践考核 |
012 |
04693 |
网页设计 |
4 |
必考 |
实践考核 |
013 |
10418 |
VI设计 |
3 |
必考 |
实践考核 |
101 |
00015 |
英语(二) |
14 |
选考 |
笔试 |
|
102 |
04026 |
设计美学 |
3 |
选考 |
笔试 |
|
103 |
10419 |
设计调查 |
6 |
选考 |
实践考核 |
|
104 |
10420 |
装饰表现 |
5 |
选考 |
实践考核 |
|
201 |
04317 |
素描 |
4 |
加考 |
实践考核 |
|
202 |
04315 |
色彩 |
5 |
加考 |
实践考核 |
|
203 |
10177 |
设计基础 |
6 |
加考 |
笔试 |
|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课程且不低于72学分或71学分 |
课程设置:必考课14门,“平面艺术设计”方向58学分,“环境艺术设计”方向57学分,选考课4门28学分,加考课3门15学分。
说明:
1、所有考生必须考001至007公共基础课程和020课程。
2、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的考生必须选考008至013必考课程
3、选考课101至104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4、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动漫、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设计、园林艺术设计、家具与室内设计、建筑设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3三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可申请免考。
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
招生对象:
具有大专或国家承认学历同等水平的有志社会青年,不受性别、年龄、户口、民族等限制均可报读。(免入学考试)。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的学员可以专本套读,专科选择成考或远程教育,本科选择该专业。
课程特色:
1、本科只考四门国考理论课,实践考核均在本校完成;
2、通过率高、学习周期短、毕业快,一年4次考试;
3、校本部自主安排实践课程考核。
艺术设计专业待遇:
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由省自考委与暨南大学共同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
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5000元/学年(不超过7科);教材资料费500元/学年,注册费100元,建档费30元。
报名须知:
1、学校鼓励学员合理安排学习和考试,尽快完成学业,但本科学习或报考达到七科课程的,视为第一学年学习结束,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时应交纳第二学年学费;
2、课程实践培训与考核费用及毕业论文费用按主考院校规定收取,考试费用按省自考收费标准代收代缴;
3、其他未尽事项参照我校各项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