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招生(简章)
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心理健康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首要问题,心理咨询师即将成为21世纪人们向往和尊敬的热门职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8月颁发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从2001年8月正式执行,其中规定了培训、资格考核条件等内容。
一、招生对象:
大专以上学历、正在或准备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参见《国家标准》规定)。
二、培训方案:
根据“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的要求,采用全国统编教材和实际操作应用相结合的教学方案,实行考前模拟训练。
三、培训内容:
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学、测量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心理咨询与诊断技能等。
四、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先发培训机构的结业证书,经全国统一考试、省专家小组鉴定后,由劳动部颁发全国统一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电子注册,不用年审)。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二份,大一寸黑白相片6张。
2、参加全国统一鉴定,所需费用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