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员技能提升培训
(初级)
一、培训目的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营销员》的要求,通过课堂讲授、工作实习和课后练习,使学员对营销课程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有比技能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二、培训对象
在营业场所从事商品销售、服务销售的人员。
三、教学目标
从销售、谈判、公关、服务、讨债、市场调研等方面入手,让学员了解营销知识,为掌握推销技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组织管理
按照广州市锐旗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学校,有关条例执行,以培训项目负责人工作职责有关规定组织管理。
五、培训形式
以课堂理论教学结合实地案例模拟操作组织教学,增强教师与学员的互动性、参与性。
六、培训教材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营销员指定教材:营销员(初级)
培训内容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备注 |
第一天 |
销售、谈判、公关、讨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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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管理、推销管理、市场调研 |
第二天 |
市场营销基础知识、销售促进、广告促销 |
第二天,下午参加 考试《4:00---5:30》 |
七、培训场地:待定
八、考核方式:
分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模拟方式。
九、证书的颁发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