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分管人力资源、财务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介绍】
主办单位: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中小企业教育培训网www.china-peixun.com
支持单位: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
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
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培训中心
一、培训背景
据不完整统计,2009年全国发生劳动争议案件超过100万件,纵观2009年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企业的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案件类型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从最初的单一争议,到后来包括劳动合同、加班工资、双倍工资、补偿金、工伤、三期女员工问题等多方面。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要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在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集体争议案件多发,劳动关系复杂多变,处理难度加大之时,如何更多采用调解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如何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机制;如何进一步提高争议处理技巧和效能。值上海2010年世博会召开之即,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小企业教育培训网决定举办“赴上海观世博开幕与学习企业员工关系管理、劳动争议预防高级培训班”,为贯彻上海世博会“理解、沟通、欢聚、合作”的理念和胡总书记考察时关于“举办世博会,不仅是上海的大事,也是全国的大事”的精神,研修班在学习之余集中组织两天一晚三次参观考察上海世博会的活动。希望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2009年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享
1.劳动合同中约定变更终止日期的事由是否有效?
2.合作完成销售业绩如何计算支付销售提成?
3.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返还用于业务支出的借款?
4.外来从业人员要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同意如何处理?
5.探亲假和带薪年休假可否相互抵充?
6.劳动者为人事部经理兼工会主席,要求企业给予行政副职待遇任何处理?
第二部分:人力资源风险管理与规避
1.招聘与入职风险预防与控制
2.在职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3.违纪、怠工员工管理,离职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4.违约金、赔偿金、补助金的区别与应用
5.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第三部分:加班工资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透析
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应否支付加班工资?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否支付加班工资?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3.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应否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4.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3倍工资还是4倍工资?
5.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可否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6.加班工资的追诉时限是多长时间?是六十天、一年、二年或者更长时间?
第四部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实务
1.“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3.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调解、乡镇街道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在内的多渠道、开放式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网络。
第五部分:2010年企业员工关系管理热点问题
1.新《女职工保护条例》下的女职工管理
2.新法下的培训策划、管理暨培训协议、培训制度制订
3.招聘中的结构化面试技巧与招聘录用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4.最新《仲裁规则》下的劳动争议处理技巧
5.HR 部门与工会的民主管理
6.销售人员劳动关系管理法律操作
7.新《工伤保险条例》下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和病假员工处理
8.工作时间、假期管理与加班管理制度的建立与风险控制管理
9.集团公司、异地公司人力资源管控与法律风险控制
10.《工资支付条例》及《社会保险法》下的绩效考核与薪酬体系设计
第六部分:以世博会考察为主,辅以专家讲解、教材学习、信息共享,
围绕本次世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进行学习
宏观层面:城市发展战略、西方城市发展史、未来城市发展等;
经济层面:城市经济建设、城乡经济发展、城市旅游开发等;
建设层面: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生态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学习资料:以上内容配有同步教材二套,约60万字,授课讲义一套,均为内部资料。
三、参观内容
世界轴、主题馆、世博会演艺中心、世博中心、中国馆、意大利馆、日本馆、中国航空馆、万科馆、国家电网馆、沪上生态家、伦敦的零碳社区、大豆纤维制成的瑞士馆、“云中水滴”的世界气象馆等。
四、主讲专家
苏建伟 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集团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法学硕士。
何楚棐 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世界500强企业卡夫公司中国区员工关系经理,执业律师,高级劳动人事专家。
满 力 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处原处长
2.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理部门,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六、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向培训期满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
七、费用标准
本次培训费用标准:2200元/人(含学费、资料讲义、学习文具、培训证书、世博会门票等),报到后统一开具发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培训时间、地点
6月22日至6月26日 地点:上海市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以传真形式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附件:报名回执表
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О一О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