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复习迎考,提高经济师考试的通过率,我中心将继续开办2012年经济师考前培训班,特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高校教师授课,经过强化培训,让学员掌握考试的难点、重点和技巧,帮助考生较为顺利地通过考试。
一、 培训科目
公共课: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专业课:工商管理(中级)
二、 培训形式
以业余时间为主(晚上或双休)
三、 报名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西门瑞华大厦
四、 培训费用
单科2600元/人,双科3800元/人
五、 开课时间
现报现学,考前集中授课
六、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